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,现将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绘画专业认定原则、分省计划和合格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 认定原则
1.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;
2. 校考各科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224分。
二、 分省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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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份 |
招生计划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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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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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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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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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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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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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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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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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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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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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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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计划 |
无 |
三、 合格名单
点击下载(pdf格式):2016年绘画专业测试合格名单 。考生各科成绩和省内排名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,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阿拉伯数字。
公示期为七天,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。
招生咨询电话:010-82303943
纪委举报电话:010-82303020
招生办公室
2016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