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公开
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原则和入围名单公示
发布日期:2017-06-22

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招生简章规定,现对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原则和入围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七天(6月22日-6月28日)。考生个人成绩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报名平台查询。

一、外语类

1.笔试成绩不低于120分,面试成绩不低于12分。

2.按照考生总成绩全国排序,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,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专业,专业志愿不调剂。总成绩(满分220)=笔试成绩(满分200)+面试成绩(满分20)。

3.中学外语语种是法语的考生与英语语种考生分开排队、计划单列。

二、信息科学类

1.笔试成绩不低于120分,面试成绩不低于12分。

2.按照考生总成绩全国排序,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,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专业,专业志愿不调剂。总成绩(满分220)=笔试成绩(满分200)+面试成绩(满分20)。
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。

欢迎未入围的考生继续在提前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报考北京语言大学!

咨询、申诉电话:010-82303943。

监督、举报电话:010-82303020。

 

附件: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名单.pdf

 

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

2017年6月22日